[摘要] 选购宜居时一定要细心谨慎,了解购房当中的注意事项,“五证”齐全是重点,房屋预售许可证为首要。按法律规定,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即销售房子是违法行为。从购房者角度出发,预售许可证可最大限度的帮助我们购买到合格产品,从而维护我们购房者的利益。
(2010)预销准字第122号
2010年《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核准通知
单位名称:九龙仓(无锡)置业有限公司
商品房屋名称:时代上城A区2#房
商品房屋坐落:南长区清名西路北、运河西路西侧
商品房屋使用性质:住宅
上市预(销)售建筑面积:28262.69平方米
许可证号:(2010)预销准字第122号
附件记录:锡发改外(2006)第137号、锡发改许(2008)176号、锡发改许(2008)177号;锡南国用(2008)第278号;锡规地许(2007)第127号;建字第F-320201201000030号;3202002010052800002A号施工许可证。
无锡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二〇一〇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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