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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话题:珠海土地闲置1年将无偿收回 无锡啥态度

房天下—今日话题  2012-10-25 00:00

[摘要] 编者按:土地市场一直是楼市冷暖的风向标,每一次新地块的推出都会触动开发商的敏感神经,对于优质土地,开发商更是一掷千金,志在必得,也因此有一个个地王项目诞生。于此同时,我们也看到了有些土地虽然被开发商收入囊中,但是迟迟未有动静。

编者按:土地市场一直是楼市冷暖的风向标,每一次新地块的推出都会触动开发商的敏感神经,对于优质土地,开发商更是一掷千金,志在必得,也因此有一个个地王项目诞生。于此同时,我们也看到了有些土地虽然被开发商收入囊中,但是迟迟未有动静。近期在房地产调控政策上屡有“惊人之举”的珠海日前再次出台新政,明确土地闲置满1年可无偿收回。这一“新政”被认为甚至比国土部的相关规定还要严格。本期房天下邀您关注《今日话题:今日话题:珠海土地闲置1年将无偿收回 无锡啥态度》。

闲置土地再起波澜

珠海新政:土地闲置1年将无偿收回 影响或有限

在房地产调控政策上屡有“惊人之举”的珠海日前再次出台新政,明确土地闲置满1年可无偿收回。这一“新政”被认为甚至比国土部的相关规定还要严格。

针对土地闲置问题,珠海市法制局日前披露的一则《珠海市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以下简称《处置办法》),对闲置1年以内的土地将征收土地价款总额20%的土地闲置费,对闲置1年以上的将作无偿收回使用权处理。该《处置办法》将于11月开始执行。 【详细阅读】

国土部实施新版《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重罚企业囤地炒地

国土资源部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该“办法”与1999年颁布实施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号令)相比,其认定闲置土地的标准更清晰,操作性更强;对闲置土地处置程序更加完善。除了规定重罚企业囤地炒地行为,同时也明确政府囤地也须追责。

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司长王守智介绍,新“办法”对闲置土地的认定标准更加清晰,操作性更强。这次修订,专门在附则中作出名词解释,明确规定了“动工开发”、“已投资额”和“总投资额”的具体标准,便于地方操作执行。 【详细阅读】

国土部:闲置土地满一年按地价20%征闲置费

国土部今日正式发布经修订通过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规定未动工开发满一年的闲置土地,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征缴土地闲置费。该办法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对闲置土地进行了明确认定。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 【详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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