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的安排,《无锡市城乡规划条例》经过近一年的调研、起草、论证、修改和审议,最后由省人大常委会于9月23日批准,将自201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的安排,《无锡市城乡规划条例》经过近一年的调研、起草、论证、修改和审议,最后由省人大常委会于9月23日批准,将自201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进一步提高我市城乡规划的科学性和权威性,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条例》共六章五十六条,主要内容是对城市和镇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批、备案等各项程序一一作了明确规定;明确要求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城乡规划,进一步细化了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行政许可的相关内容,以增强法规的可操作性;进一步完善了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公众监督等多形式、多层次的城乡规划监督检查体系;同时,为有效制止违法建设行为,《条例》进一步强调了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的监督管理作用。
下一步,规划部门将认真做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一是进一步开展《条例》的学习和宣传,把《条例》的学习和宣传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确保宣传贯彻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配套制度,抓紧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和技术规定,深化、细化《条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增强可操作性,依法规范城乡规划工作;三是进一步推进城乡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切实加强城乡规划实施管理,完善城乡规划管理机制,深化城乡规划制定和管理的全覆盖,加大城乡规划实施监管力度,提高城乡规划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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