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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一价"遭遇"吊高价打折"执行缩水尺度

第一财经日报  2011-05-20 08:53

[摘要] “刚收到通知,我们已经要求各案场严格执行有关部门的相关细则,并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具体执行要求。”昨日,同策咨询研究部总监王巍立向记者如是说。

“刚收到通知,我们已经要求各案场严格执行有关部门的相关细则,并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具体执行要求。”昨日,同策咨询研究部总监王巍立向记者如是说。

“一房一价”沪版细则落地三天后,开发商和各家代理机构纷纷就售楼处需要公示的内容展开行动。

中原地产认为,市场对“一房一价”的高度关注在于寄望该政策能够真正束缚住开发企业涨价。但基准价格确立之后,“许降不许涨”仍有可能导致开发企业高开低走,在折扣上换一种方式谋求定价主动权。

超过8折或需重新申报

上海物价部门16日下发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的通知》的实施细则,其中对开发商需要在售楼处公示的信息作出了详细明确,要求分四张信息表公布楼盘基本信息、房源价格信息、已登记房源信息和收费项目信息。其中对楼盘促销、停车位销售都要明码标价,并要求公布已登记房源实际成交均价。

在此之前,上海部分项目就已采用类似的销售方式。去年10月前后,以只能下跌不能涨价为核心内容的上海旧版“一房一价”规定全面施行,此后,上海新上市楼盘网上备案“报价可浮动范围”一栏开始显示负值(-20%)。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上海不少开发商及代理公司都已针对新版“一房一价”细则进行了会议讨论,并及时做出反应。据王巍立介绍,就同策代理的楼盘来看,目前部分售楼处的一些信息可能和之前申报的发生变化,这些都需要尽快予以处理并统一。

对购房者来说,通过“一房一价”沪版细则的执行,可了解到更多有关的楼盘信息,以便于理性地购房置业,这无疑是一件好事情。然而,或许是旧版“一房一价”执行效果不甚理想,目前市场中仍有不少分析人士对新版细则提出质疑。

21世纪不动产上海区域分析师黄河滔表示,沪版“一房一价”细则与北京细则相比基本相似,但发布的几个样表有一定针对性,对以后检查执行有帮助。“上海细则关键还是看执行,从北京的情况看取得的效果并不明显。”

此外,“许跌不许涨”的原则也可能导致开发商在定价时抬高售价。对此,一位熟悉预售申请流程的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根据规定,开发商确定基准价后,房价下浮空间仅有20%。如此一来,虽然不能完全避免,但能在一定程度上对开发商“吊高价打折”的现状进行限制。“反正现在就算要降价,也只能打8折,更低的折扣就要重新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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