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因拆迁补偿数额存在异议,无锡市民将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告上了法庭,认为其不履行信息公开法定职责。昨日,南京中院开庭审理此案,省住建厅副厅长宋如亚出庭应诉。
因拆迁补偿数额存在异议,无锡市民将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告上了法庭,认为其不履行信息公开法定职责。昨日(12.16),南京中院开庭审理此案,省住建厅副厅长宋如亚出庭应诉。
无锡市民王先生和母亲家住在无锡市地铁一号线西漳车辆段内,因拆迁补偿数额存在异议,2013年7月9号,王先生向省住建厅提出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对方提供关于无锡地铁一号线西漳车辆段内所有的拆迁手续,包括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拆迁计划和方案等。7月29日,省住建厅复函,称无锡市地铁一号线西漳车辆段拆迁许可证核发的有关要件,属于当地拆迁主管部门已公开的信息,要求王先生到无锡市人民政府拆迁办查询。
昨日庭审时,王先生认为,自己所申请的公开信息属于住建厅的职能范畴。而住建厅副厅长宋如亚表示:“本案所涉及到的标的,是一个具体项目的拆迁许可,这个拆迁许可的执法主体是无锡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所以制作和保存相关资料的义务主体也是无锡市拆迁管理办公室,本厅没有义务去具体公开。”
而对于王先生所称的复函“搪塞”,宋如亚表示,无锡市人民政府拆迁办的联系方式属于公开信息,市民上网查询则可获得,住建厅并没有义务告知。最终,法院以原告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驳回了原告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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