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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房管局: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补缴社保购房不予认可

房天下综合整理  2012-06-28 07:41

[摘要] 6月27日,和讯网从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获悉,上海严格执行住房限售政策没有变化,根据市住房限售政策规定,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持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购买住房的,缴纳社会保险须符合“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累计缴纳满12个月”,补缴的不予认可。

(来源:和讯网)6月27日,和讯网从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获悉,上海严格执行住房限售政策没有变化,根据市住房限售政策规定,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持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购买住房的,缴纳社会保险须符合“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累计缴纳满12个月”,补缴的不予认可。

近日,有媒体报道“住房限售政策收紧,停止非沪籍居民家庭补缴社保购房”、“单身外地人士首套购房受限”。对此,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回应,上海严格执行住房限售政策没有变化。根据本市住房限售政策规定,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持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购买住房的,缴纳社会保险须符合“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累计缴纳满12个月”,补缴的不予认可。

另外,对于单身人士购房问题,国家和上海市住房限售政策已明确,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已拥有1套住房限购1套住房;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的子女成年后(沪籍单身人士),确因婚姻等需要、且该子女无产权住房,才可以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符合规定的纳税证明或社保证明,限购1套住房,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

 

来源:观点地产网

6月26日媒体援引上海消息人士透露,上海楼市限购令政策再度缩紧,已在部分区县试执行“非上海户籍居住一年以上不结婚者,不可买房”政策。不过,目前尚未得到官方回复。

上述消息人士还称:“已经有不少交易中心这么执行了,但还没有在全市普遍推广。”

上海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此举或仅为压一压市场换暖的舆论,以试探市场反应。

而上海中原的消息显示,限购政策对于外地未婚个人购买住房政策进一步收紧。截止6月26日,东区及北区部分区域(黄浦、卢湾、杨浦、虹口、宝山、静安区)已停止受理外地单身个人购买住房;浦东、南汇、闸北、普陀、嘉定以及西区(徐汇、长宁、闵行、青浦、松江区)暂未对外地单身个人购买住房作进一步限制。

事实上,上海一直在通过堵塞政策漏洞、杜绝“擦边球”,对楼市限购政策进一步收紧。此前消息显示,从6月15日起,上海各区县交易中心停止为通过补缴社保获得购房资格的非沪籍购房者办理房产过户;而去年,上海已叫停非本地居民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取得购房资格。

据了解,上海针对非户籍居民所执行的限购令明文显示,对于不能提供2年内在上海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上海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上海向其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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