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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一价 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5.1起实施

房天下综合整理  2011-04-24 10:01

[摘要] 规定所称明码标价,是指商品房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房时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公开标示商品房价格、相关收费以及影响商品房价格的其他因素。已取得预售许可和销售现房的房地产经营者,要在公开房源时,按照本规定实行明码标价。

规定所称明码标价,是指商品房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房时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公开标示商品房价格、相关收费以及影响商品房价格的其他因素。已取得预售许可和销售现房的房地产经营者,要在公开房源时,按照本规定实行明码标价。

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行一套一标。商品房经营者应当对每套商品房进行明码标价。按照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还应当标示建筑面积单价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单价。对取得预售许可或者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商品房经营者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

已销售的房源,商品房经营者应明确标示。如同时标示价格的,应标示所有已销售房源实际成交价格。商品房经营者不得在标价外加价销售商品房,不得收取任何未标明的费用。不得使用虚假或不规范的价格标示误导购房者,不得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

商品房销售应当公示以下收费:(一)商品房交易及产权转移等代收代办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二)商品房销售时选聘了物业管理企业的,商品房经营者应当同时公示前期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及收费依据、收费标准。(三)商品房所在地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来源:法制日报

国务院督察组对房地产调控政策措施的落实的专项督察工作已于近日结束,相关督察结果即将“酌情”对社会公布。就在督察组结束陕西考察的当天,一直被媒体质疑调控目标定得偏高的西安正式宣布,下调2011年新建住房价格涨幅3.5个百分点,从之前公布的15%调整至11.5%。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曾表示,对于已公布房地产的调控目标、尚未听取社会意见的地方,需要抓紧听取群众意见,完善调控目标。此言一出,广东省率先作出“不改变调控目标”的回应,此后半个月有余的时间,再无房价控制目标的新动态,直至西安重新制定11.5%的控制目标,打破了沉寂。

此外,由于北京成为房控目标中首提“降”字的城市,有业内人士认为,上海、深圳等一线城市相比之下,可能也有调整房控目标的压力。还有分析人士称,督查的工作结束后,部分地区房价控制目标或面临调整,不排除国务院出台新机制新方式新手段的可能。

量化的合理的房价只是房地产调控目标的一个分支,保障房建设的任务以及房地产的市场税收体系的完善等一系列目标,与房价一齐构成了立体的房地产调控目标。

在房地产的调控中,保障房既是目标同时也是实现目标的手段。“十二五”期间3600万套、2011年1000万套保障房的建设任务,就是保障房要达到的目标,而保障房建设任务的完成,可以起到稳定房地产市场、分流商品房消费人群的作用。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中央财政增加安排180亿元,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城市棚户区改造及相关基础设施配套补助;调整完善房地产相关税收政策。

“新国八条”首次让各地方政府制定房价的控制目标,一改以往中央“一刀切”式的房地产定性目标,此举的创新性不仅在于将调控目标量化,同时还将房地产调控的权力下放至各级政府,地方政府在接受权力的同时,还接过了义务——也就是房地产调控责任。

各地根据实际的情况制定符合当地现状的目标,则是给予地方政府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平台,同时也便于后期对调控结果督察时进行问责与奖励。

西安会否引领一波房价控制目标变更潮目前不能预测,但可以肯定的是,中央对房地产调控依旧没有放松,从保障房、税收等长效措施着手,调节房地产市场的秩序。在地方政府这个责任承载主体之上,中央的督促与地方政府的担当将引领房地产调控步入目标实现的轨道。

而除了房价控制目标调整之外,市场普遍认为,此次督查之后,很可能在税收、土地等方面继续储备政策,楼市调控很可能会进一步升级。

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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