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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现行拆迁条例将废除

房天下综合整理  2009-12-17 09:03

[摘要] 国务院现行拆迁条例将废除

草案亮点

□拟专设部门负责拆迁补偿;不满征收程序和补偿方案可提起诉讼

专家声音

□草案未涵盖集体土地拆迁;房屋征收需区分公共利益与商业利益

时间:昨日上午

地点:北京金台饭店

会议:国务院法制办召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草案专家研讨座谈会

研讨会六大议题

关于公共利益如何界定的问题

征收决定的程序问题

补偿标准问题

拆迁的条件和程序问题

争端解决机制问题

非因公共利益需要进行补偿和拆迁的问题

本报讯(记者李静睿 郭少峰)昨日上午,国务院法制办在北京金台饭店召开备受关注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草案(以下简称《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专家研讨座谈会。

在长达四个的闭门会议之后,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郜风涛向一直等候在外的媒体做了简要的会议通报,其确认在《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正式颁布实施之后,公众与学界诟病多时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拆迁条例》)将肯定同时废除。

郜风涛同时透露,在今后出台的《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中,整个拆迁的制度将发生“根本性变化”,但由于强调目前这一草案尚未成熟,他并未透露这一变化的主要方向。

郜风涛在昨日会议中坦承,当前草案“还不太成熟,还需要进一步修改完善”。他强调,拆迁涉及到广大公共利益,而“越是与公共利益关系密切,敏感度越高”,因此在制度设计中,将秉行理性与审慎并重的精神,以全面反映公共利益。

郜风涛称,国务院法制办将根据当日座谈会收集的专家意见,再广泛听取涉及部门和被拆迁人的意见,对草案进行修改完善,并且在此基础上向社会公开草案征求意见,郜风涛并未透露条例正式出台的日程表。不过,据参加座谈会的学者透露,草案近期将公开征求意见。

昨日上午参加座谈的学者共有九名,分别为此前建言人大审查《拆迁条例》的北京大学教授沈岿、王锡锌、钱明星、姜明安,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应松年、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薛刚凌,中国人民大学教授王利明、王轶,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教授梁慧星,其中五位为宪法、行政法专家,四位为民法专家。

此外,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司司长沈建忠、法规司司长曹金彪、副司长周韬、国务院法制办农林城建资源环保司司长王振江也作为部委代表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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